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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夏县第一时间】关于葫芦丝,夏县示范小学回应说“我们没有错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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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9月28日,一篇题为“摊派辅导资料 代售葫芦丝 山西夏县示范小学班主任为何如此做?”的文章在网上曝光,报道中家长反映山西省夏县示范小学私自摊派辅导资料,代售葫芦丝(乐器)引起学生家长们的不满。9月30日,记者实地走访了夏县示范小学校长韩春菊。

   韩校长介绍:“因师源问题,学校缺音乐老师,经校委会研究决定,便从校外雇请了葫芦丝老师陈百师,陈老师是一位口碑绝佳、德艺双馨的社会人士,并且免费为学生授课,每年为学校节省7/8千元费用。这样一件利校、利生、利社会一箭三雕的好事为何能引起社会争议?她也有些茫然!”

        韩校长感觉有些冤枉:“师源不足,学校设置的音乐课没有音乐老师,无奈,便以每月柒佰元的薪水从社会上雇请音乐老师为学生教授音乐课,陈老师甘愿不要一分钱报酬免费为学生授课,校方求之不得,加之,陈老师有葫芦丝等级证书,且冠以“运城市葫芦丝学会副会长”头衔,双方一拍即合。韩校长说:“我们非常感谢陈老师,他只是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,每月要给学校节省700元费用,不然,我们还要每月掏700多块钱雇人哩。”


  陈百师老师也很冤枉:“我不跟学校要一分钱,免费给学生授课,其他学校学生在我跟前学习葫芦丝,至少1200块学费,这一学校学生全部免费,葫芦丝是我从云南专门定制的,又环保音质又好,又是同类产品中价格最便宜的,而且一年内免费维修、更换,网上7、8十块钱的就没法用,还坏学生的音感。”

    陈老师非常实在,“你有营业执照吗?”“没有!”;“你的授课地点在哪儿?”“我自己家!”,“有相关批文吗?”“没有!”,“你的葫芦丝有合格证吗?”“啥都没有,但我有自己的品牌,叫‘蒲乡丝韵’”“价格是谁定的?”“我自己定的”••••••

  随后,学校给我们出具了一份“情况说明”:夏县教育局为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,课程设置没有错;学校为了贯彻教育精神,特聘老师没有错;老师劳心费力不收钱,只是卖个“批发价”的葫芦丝(280元)和教材费(10元),没有错;班主任代收费用只是同事间的帮助,没有错;学生也是自愿购买,没有错;全都没有错!只是学生家长有意见 !

  2013年至今,夏县教科局对此不闻不问,也不配备相关老师,是否涉嫌“行政不作为”呢?

不仅如此,文中还报道了该校通过班主任向学生“摊派教辅资料”(每套至少100元)一事。

  韩老师说:“科教局刚发下来文件时,我也觉得有问题,不合适,但是问了其他学校,也都按照科教局的要求做了,如果我们不做也不合适,毕竟人家是主管部门吗。现在是刚发了通知,还没有开始收钱,家长反映后我们立即就停止了。”

    根据夏县示范小学出具的“情况说明”,这次摊牌学习资料是根据运城市科教局[运教政函{2016}135号文件“关于开展‘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’系列教育图书捐赠活动的通知和县科教局转发市局的文件精神,“本着自愿原则自行选购订阅”,班主任老师是在完成市县科教局跟我们下放的任务,并没有私自收费行为,接到家长反映后,我校立即停止这项活动。韩校长向我们提供了市、县教育局文件。

   文件中的文字和语气都没有错;学校执行的是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,没有错;老师只是在课堂上介绍了书籍,学生自愿购买,也没有错;是家长反映问题错了,还是科教局的文件………。

      没错是好事,又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坚持呢?学生家长一反映就叫停,让人总感觉怪怪的!就像韩校长说的那样,刚开始自己也觉得科教局的文件不合适,可是其他学校都做了,自己不做就是没有完成上级部门下放的任务,就是不支持上级部门的工作,这个校长还如何当。“北京创世卓越图书有限公司”手持市、县两级科教行政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走校串园,积极“捐赠”,我们的主管领导真正是“为了孩子”,也是用心良苦呀!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领导,是否切实综合考虑了学生的课程设置是否适合,这书买回去是让学生学习还是收藏?是否考虑增加学生负担?恐怕考虑的是小学生都比较听老师的话吧!这两样“素质教育”“特色教育”的显性最低成本接近400元,孩子的收获不得而知了!报道中所提到的一本书“3块钱的回扣”我们未能坐实!

来源:三晋网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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