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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箫简介(三):洞箫的制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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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箫的制作


竹材
我国的竹材资源丰富,品种众多,是制作各种管乐器的好材料。箫的品种不同,所需的制作材料也就各异。洞箫的竹材以紫竹为佳,水竹(白竹)次之。竹材以壮实、干透的为佳。
谈及竹材的壮实,就得谈及竹龄。紫竹和白竹的竹龄约为八年。竹子太稚嫩,制成洞箫音色不可能坚实;衰老的竹子制成的洞箫,音色干瘪。因此竹材的选择以四年材为佳。除了竹龄以外,竹子的砍伐时间则以立冬以后为好,此时砍伐下来的竹子不易虫蛀;春天砍伐的竹子因水分多而不适用。竹子以粗细适用、挺直,没虫蛀、不破皮的为佳。砍伐以近根部或齐土截下为好。砍下的竹子,应放在阴凉、透风的地方一、二年,使其自然干燥。
制作洞箫的竹子,内径以16mm~18mm为宜,内径小的音色清亮,内径大的音色浑厚。制作之前要打通内节,将竹材烘干矫直;内节打通是为了烘烤时防止竹子爆裂。
民间以九节箫为贵,故而砍伐竹子时以齐土截下为好,目的是为了取九节。洞箫的总长以不超过850mm为宜,因为其有效管长仅为520mm左右,其下端留得过长不仅没必要,也有失于观瞻。洞箫取九节,并不完全为了追求外在的美,而是在一定长度之内,节越多,两端的管径差越大,低音也就越浑厚。 

制作标准
有人说我们的民族乐器制作不科学,当然认定洞箫的制作也不例外。如今制作箫、笛还没有公式,除了基本管长而外,各个音孔的位置乃取管长的百分比。这一方法的使用,历史已相当久远,《宋书》所载的“荀勖笛律”所制作的“泰始笛”就是百分比。
说我们的民族乐器制作不科学,未必有充足的理由,因为西洋的管乐器的制作也是凭的经验(严格的工艺要求),而不是根据数理公式。我们所用的管乐器与西洋管乐器相比,其差距就在于缺乏严格的工艺标准-——没能做到规格化。
要将我国的民族管乐器制作规格化是很难的。这是我们的民族管乐器同西洋乐器的差别所在。西洋乐队所用的管乐器为铜管乐器和木管乐器,我们的民族乐器则多为竹管乐器。我国的铜管乐器不发达,仅有号筒一种,藏族的钦筒与号筒仅是大小的区别而已。木管乐器也几乎没有,管子与唢呐系用硬木车削后制成,但它们也仅仅是竹管乐器的演化和变异,例如现今的管子就是由竹管制作的筚篥演化而来的。竹材本身的千差万别,使我们用竹子制作的管乐器规格化不大具有可能性。
用天然竹材制作的箫笛,乃是我国的传统,各乐器工厂都有自己的制作工艺要求。20世纪80年代,乐器制作行业曾进行过箫、笛制作规范化的讨论,但是并没有取得令人信服的结果。如今看来各个厂家的制作也都是各行其是。 

音孔的确定
业余的洞箫制作者,最要紧的是基音孔的确定——即基频公式的求得,也就是如何确定从吹孔至基音孔的长度。开好吹孔以后,首先就是确定调音孔的位置,并校准基音。
关于洞箫基本长度的计算,笔者是通过 l=c /2f -Δ公式求得的。其中l是欲求的从吹孔至调音孔的长度。c是声波速度,声部速度与温度有关,150 c时其速度可取33045cm/s,若温度增加,每升高一度,声波速度增加61厘米。f为频率,若是g调洞箫其频率则为293.66hz。Δ为管口校正量,即洞箫的管端(吹口一端)和末端校正量之和,据本人测算为3.8d左右(d为管口一端的内径)。至于Δ何以要取3.8d左右而不取确数?那是因为竹子两端的管径差没有计算入内,管径差大,Δ可略大于3.8d,管径差小,可略小于3.8d。这一长度与实际长度若有误差,还可以通过调音孔的大小与吹口的浅深加以调节。如此算来,内径为16mm的g调洞箫(筒音为d1),从吹口至调音孔的长度约为520mm~540mm,内径为14mm的琴箫(筒音为c1),从筒音至调音孔的长度约为600mm。
基音校准以后,才可以确定各个音孔的位置。表1为各个音孔占有效管长用百分比(所列为八孔洞箫和琴箫数据,六孔洞箫可作参照)。孔序 第八孔 47.90 第七孔 53.25 第六孔 56.52 第五孔 62.30 第四孔 71.00 第三孔 75.00 第二孔 79.90 第一孔 85.80 尾孔 100 百分比
箫笛制作所需的工具是十分简单的,只需一把钻子和一把刀就行。钻子须用五花钻或三花钻,以避免钻孔时竹子被钻裂。三花钻可以选用适当的螺丝刀改制,挖孔的刀,不同于普通的小刀,钢口比较好的半把剪刀亦可代用。 

古法“三分损益”
洞箫定好音孔位置,钻好音孔,即可校音。为了保证音准,音孔宜钻得小一点,以便利于音孔的开挖。若该孔所发之音与所需音高所差不大,音孔宜向下开挖;若所发之音与所需音高音低得较多,音孔宜向上开挖。各个音孔除最上面的后出孔应该略小一点而外,其余各音孔的大小要求尽可能一致;音孔大小的统一,是音色、音量统一的保证。后出孔略小,是为了保证该音孔本孔音与“叉口”音为小二度关系。后出孔必须略小,因为音孔的位置已经提高,不适当缩小音必偏高。笔者称此法为“提位缩孔法”。
前面已经提到,校音时吹奏的口型、口唇的位置与口风力度必须统一,即管口校正量必须稳定,否则即使依靠再先进的仪器,制成之后的音准好是无法保证的。
五度超吹乐器,即人们通常所说的“闭管乐器”。此类管乐器的超吹音同基音为十二度关系;五度乃是八度的转位。八度超吹的管乐器即人们所说的“开管乐器”。由于把管乐器分成开管乐器、闭管乐器,无论是从管乐器的外形还是看不见、摸不着的“声波图示”都无法说清楚,故而笔者主张将管乐器分成八度超吹乐器、五度超吹乐器和无超吹音乐器。理由笔者已撰文阐述。
我认为“三分损益”有两种理解:
1、定孔的位置按此法; 2、音的频率符合此法。
其中第二点可能要用专用频率福禄克电缆故障测试仪,或者你自己做多个管子,按第一点中的三分损益法的方式确定长度,没有按孔,你来鉴别音高。(有点像定音管?)
我说说第一点中的“三分损益法”确定长度。
我们计算各音孔的位置假定由吹孔算起到按孔中心的长度。假设我们的第四孔的位置已经确定,即为l4, 那么先“益”,得到第一孔,即l1=l4*(1+1/3)=1.333333*l4; 再损,得到第五孔:l5=l1*(1-1/3)=0.6667*l1; 再益,得到第二孔:l2=l5*(1+1/3)=1.333333*l5; 再损,得到第六孔:l6=l2*(1-1/3)=0.6667*l2; 再益,得到第三孔:l3=l6*(1+1/3)=1.333333*l6; 至此,六孔位置确定。不知是否正确,基本原理如此。
由于孔的大小是不太确定的,而且这些位置要折算成有效(或等效)长度,所以笛子做好后,其音不一定(更确定地讲,基本上是“一定不”)符合“三分损益”,开孔位置按“三分损益法”与用其它法做出来的笛没有区别(因为还有调音等)
音高完全符合“三分损益法”的笛(事实上不可能有)与完全符合“十二平均律法”的笛(事实上也不可能有),其音高相差是很小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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