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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叔,叔,您别走,别走……”说话的少女名叫小玲子,在校学生一枚。而被她拉扯着不让走,一脸生人勿进的老男人,虽然胡子拉碴,却依然掩盖不了他本身的气质,那深邃的眼睛,在轮廓分明的一张脸上,怎么看都是个有故事的人。


小玲子认错态度极好,鞠躬致歉地说:“我知道错了,真的,真的。您大人不记小人过,别跟我一般计较,好么?”


“行了,回去吧!”帅气的大叔说。


小玲子看了看他手中断了弦的二胡,很是自责:“叔,我明天再来,我一定给您买一把好二胡。真的对不住您了,我先走了。”


“狼叔,那丫头还缠着你呢?”眼见小玲子快步离开,小报亭的老板伸出头来问。


尽管拒绝了好几次,可某位小姑娘始终都没有死心,正如她落荒而逃的背影,就怕再一次被说:明天别来了!狼叔摇摇头:“是个有趣的孩子,就是冒冒失失的。”


“呀,你这二胡坏了,那明天还来表演吗?”店老板关心地问。


狼叔拿起二胡笑:“修一修就好了,走了。”


“喂,哥,那个……我要买个东西,你能不能先借我点钱啊!”小玲子一边走一边打电话求助:“什么?我不信!你到底是不是我亲哥啊?一句话,借不借?嘿嘿,哥,你真是全天下最好的哥哥,么么哒!小玲子爱你哟……”


挂断电话,小玲子仍是有些沮丧,好不容易建立了一点点的友好距离,结果被自己搞砸了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自己,为什么要去乱碰别人的乐器呢?得不偿失了吧!指不定人家还以为自己是个多会搞破坏的小霸王呢?


“事情进展怎么样?”同学雷发来信息问。


小玲子手速很快地回复:“别提了,出师不利,今天不小心把狼叔的二胡弦给扯断了。刚跟我哥要了一点钱,准备去买一把赔给人家。”


“要不就算了吧!我听说西街有个做豆腐的王奶奶,过去被称作豆腐西施,也是个有故事的人,要不你去写她?”雷给出建议。


小玲子哼了一声,马上回复:“不行!我一定要写狼叔。你不知道他多酷,二胡拉得贼溜,话又不多,关键是长得好看。留胡子最帅的大叔,一个是吴秀波,另一个非狼叔不可。”


“说的这么有魅力,我都想见见了。那行吧,祝你好运!”雷回复说。


2

第二天,小玲子带着新买的二胡如约而至。此时,狼叔正在表演《千千阙歌》,只见他投入的扯动着手中的二胡,完全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。周围的人都安静地听着,或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在动,仿佛比在音乐厅里还享受。


毕竟,听狼叔拉二胡,是不收费的。可有时候,你越是不要钱,别人反而觉得应该给你尊重,哪怕是用捧钱场这种最俗的方式。在F城中心公园门口表演的人特别多,但拉二胡的狼叔,却很低调,他从不吆喝,扎扎实实地陪伴了大家近十年。


曾有当地记者想去采访狼叔,可他头也不回地挥手:“流浪汉一个,没什么可说的。”那背影要多潇洒就多潇洒。而小玲子就是无意间听到别人说了一嘴,这才慕名而来,兴冲冲地上前要给狼叔写自传,结果人家看了她二眼,话都没说就走了。


小玲子许是发现自己太没礼貌了,且直奔主题的做法有些不妥,于是改用迂回战术,一连好几天的过来,各种咋咋呼呼地说夸狼叔二胡拉的好,甚至还放出豪言壮志,要跟狼叔学拉二胡,结果拉扯中,就把人家的弦给扯断了……


“好听,好听!”小玲子带头鼓掌。


四周的人也是听得兴头上,毕竟能用二胡拉流行歌曲,且毫无违和感的流畅,这功力没的说。有人起哄:“再来一首,再来一首。”


“叔,这是我赔给您的二胡,好看吧!嘻嘻。”小玲子自顾凑上去,很是开心地坐在他身边,手上还拿了一个比较小的二胡,胡琴上扎了一根红丝带:“您不愿意教我也没关系,我很聪明的,说不定可以自学成才。”


狼叔不觉有些好笑,这小丫头片子,一肚子坏主意。大概是心情还不错,他当真又拉了一曲,前奏一出来,有熟悉声调的人马上就说:“是华仔《一起走过的日子》,这歌在演唱会上面也用了二胡元素,好听。”


“马尾往下压,笨!”人都散了以后,狼叔实在忍不住出声说。


小玲子抬头,两眼放光:“叔,您肯教我了,太棒了。我就知道您看不下去,我这么漂亮可爱的美少女,糟蹋二胡这么优美的音乐。嘿嘿。”


“回去吧!明天早点来。”狼叔甩下这句话,就走了。


3

报亭老板的媳妇,收摊时八卦小玲子,还挺时尚地说起了当下流行的老少配,被狼叔无意间听到了。自嘲一笑,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。可那孩子才十几岁呀,怎么都能忍心去诋毁?于是,他第一次主动约了小玲子。


“叔,今天什么日子?您这么高兴。”小玲子跟狼叔来到烧烤档,心里那个激动呀。


狼叔拉开凳子坐下来,轻车熟路地点了一些吃的,还叫了二瓶啤酒,这才对着小玲子很认真地说:“问吧!”


“问什么?”小玲子突然有点懵。


狼叔说:“不是想拿我当素材写论文嘛,想知道什么,现在就问吧!从明天开始,不要再来了。”


“叔……我……”小玲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,她接近狼叔不就是为了挖他背后的故事吗?可这么赤裸裸地被摊开来说,心里反而有些不舒服了。短短几天的时间,她现在也能拉几个音符了,这是要分道扬镳的节奏吗?怎么有种戏演完了该散场的既视感。


狼叔把烤好的鸡翅膀推过去:“吃吧!”


“叔,我不写了,我就跟您学一首二胡曲,到时候在学校表演。然后把这段经历包装成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,一样能完成任务的。嘿嘿。”小玲子临时做了决定。


狼叔瞅了她一眼,一口将玻璃杯中的啤酒喝完:“年少的时候,我不爱读书,就喜欢玩乐器,尤其二胡。亲友们都说,这玩意儿发出的声音太悲伤,有叫我去学钢琴的,有建议我吹萨克斯的,也有让我去弹吉他的。可我这人,固执,喜欢上了就认定了。”


“真不是夸您,能把二胡拉成您这个水平的,真是少有了。”小玲子咽下嘴里的鸡肉,连忙出声。她没想到狼叔会主动说自己的过去,感动之余,给对方又倒了一杯啤酒。


狼叔笑:“高考那年,生了一场病,把学业耽误了,就回家开始跟着父亲经商。那时候年轻气盛,爱玩不收心,父母就给我说了一门亲事。茉莉是那种很传统的女人,勤劳持家,特别能干。她什么都好,就是不喜欢我玩二胡,说没出息。”


“茉莉花开的那个季节,我和她结婚了。第二年,她就给我生了一个儿子,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也算富裕。可能是我不懂得体贴人,自从有了孩子,我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,她经常带着孩子回娘家,一住就是几个月。而我好像也不想她,甚至在她不在的时候,会把二胡拿出来玩。就这样,我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……”


4

小玲子瞪大眼睛,这狼叔果然有料可爆,在那个年代,感情上有人插足,估计不好收场。她不说话,只静静地听着,但不得不说,以狼叔这模样,年轻时肯定是个英俊潇洒的帅小伙,招人喜欢也不奇怪。


“萍儿是外地来的,在镇上的小剧院上班,是个性格开朗,对什么都好奇的女孩。我和她是在一次躲雨的时候认识的,后来她就经常来找我,说我二胡拉的好听。被一个年轻漂亮又爱慕你的人欣赏,这大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。她知道我有家室,但还是跟我走得很近,后来……”狼叔说到这里停了下来。


小玲子觉得这时候,她更不能表达什么了。毕竟她还是个孩子呀,不能太懂大人的世界。干脆又拿了一串羊肉吃起来,脸上的表情很满意,无声地说着味道太棒了。狼叔只觉得这丫头机灵,又喝下一杯啤酒后,他才接着说:“茉莉回家的那一天,我和萍儿都喝多了,倒在沙发上不成样子,但其实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。可那样的场景,有嘴说不清……”


“萍儿走的时候,把我大骂了一顿,说我没用。送上门的都不要,到底是不是个男人?听说她后来跟一个做生意的北上了。茉莉提出离婚,我没挽留,孩子也给她带走了。他们都说我是个混蛋,对不起茉莉母子。我心想着,包办婚姻的悲哀应该就是如此了,没有感情的两个人,又何必捆绑在一起生活。”


小玲子这时才问了一句:“叔,那你喜欢萍儿吗?”


“谈不上多喜欢,但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,倒也自在。她是那种,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的人,算是给我平淡的生活带来过一些欢乐吧!也是她教会我,男人和女人之间,很难像朋友一直纯粹,有很多微妙的关系,是需要用行动去表达的。但是在她眼里,我是个不解风情的榆木脑袋。哈哈!”


小玲子也忍不住笑着嘀咕:“叔,你这是浪费了一张好皮囊。呵呵。”


“你如果真想表演二胡,就选《赛马》吧!网上不是有个女子乐团吗?我瞧她们改编的节奏挺不错,你可以找几个同学,用不同的乐器一起练。”狼叔放下酒杯,又将那把旧二胡拿在了手上:“这二胡跟了我十多年,坏过很多次,可我舍不得换……”


小玲子撇撇嘴:“瞧您宝贝的,难不成是情人送的?”


“嗯。这是她留给我唯一的念想……”狼叔低沉地说完,竟拉起了《梁祝》。这一举动,让小玲子很是意外,再看狼叔的神情,说不出的黯然伤感。耳边是幽幽的,凄切瑟瑟的断续之音,让人竟生出了一种想哭的冲动。


待一曲结束,小玲子才试探性地问:“叔,她是谁呀?”


“她……她叫素素……”


5

原来狼叔成为孤家寡人之后,也去相亲过几次,可有了之前的经历,他便不想再凑合着过日子了。一个人喝点小酒,拉拉二胡,好像也没什么不好。旧病复发的那一年,他三十岁,在医院整整躺了二个月。其实病早就好了,可他不愿意离开医院……


“素素,我明天要出院了,你跟我回去呗!”狼叔握紧小护士的手说。


照顾了这赖在医院的病人这么久,素素也明白,他是为了自己。可这都是她的工作,也不知道这人为什么脸皮那么厚,开口就要带她走:“出院以后,好好休息。”


“你还没回答我,愿不愿意跟我回去呢?”狼叔不依不饶。


素素脸皮薄,被他这么逼问,又羞又怒,使劲甩开对方的手,就要出门。可没走二步,狼叔就冲上来,抱住了她:“素素,我喜欢你,你做我媳妇吧!”


“你耍流氓!放开我……”被突然表白的素素脸像火烧一样红,只得伸手打他。


狼叔知道素素也是对自己有感觉的,因为他无意间发现她偷偷买了一把二胡,想到这里,他干脆心一横,捧起素素的脸就吻了下去。完全傻掉的素素就那样瞪大眼睛看着狼叔,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也没反应。第二天,素素就辞了医院的工作,跟狼叔回了家。


为了给素素一场像样的婚礼,狼叔一改从前的散漫状态,很是勤奋地做着家里的事。而温婉善良的素素,不仅能吃苦,还很孝顺公婆。每当狼叔很累回家的时候,看到素素就觉得高兴,然后他就会拉二胡给素素听,还会给她讲一些传奇的故事。素素喜欢听《梁祝》,狼叔就给她拉,甚至还把曲风改成了欢乐调。


那段时光,是狼叔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。


狼叔父亲因意外摔断了腿,准备结婚的钱花在了医院里。没多久,狼叔母亲去了,好好的喜事变成了白事,俩人虽登记了,却始终差一场正式的婚礼。后来素素怀孕,就把这事搁下了,谁也没想到,这竟变成了狼叔一辈子的遗憾……


素素给狼叔生了一个女儿,狼叔喜欢的不得了。也许真的是因为懂得了什么是爱,所以他特别珍惜和疼爱她们母女。家里的重担都落在了狼叔身上,孩子还不到一岁,他就已经开始走外地打工了。


发洪水的那个夏天,当狼叔从千里之外赶回来时,家里早已是另一番模样。几十年没掉过眼泪的狼叔跪在屋前嚎叫大哭,可没人知道洪水把素素和孩子冲到哪里去了……



“素素曾经跟我说过,她最想来F城中心公园看喷泉,我想着,她们母女要是没事……会不会有一天就找到这里来了。”狼叔深吸了一口气,看着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玲子说:“我女儿要是还在……应该跟你差不多大的年纪吧!”


小玲子双手都抹不过来眼泪,难受得不行。她泪眼婆娑地抬头看着狼叔,那一瞬间,她突然明白了,为什么还不到五十岁的狼叔,看起来会那么沧桑。那样一份深情,一份痛藏在他心底,抱着渺茫的希望守在中心公园,一等就是十几年。


“回去吧!要好好上学,懂得孝顺父母。”狼叔起身,握着那把破旧不堪的二胡,迈着别人看不见的沉重步子,越走越远……


后来,小玲子把狼叔的故事写出来投到了报社,听说有许多好心人在帮忙查当年洪水事件的后续,希望老天开眼,能有奇迹出现。

(注:封面图来源于网络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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